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必备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到必须备齐由教育部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均为原件)

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本市生源市外院校的毕业生,户口已迁出本市,目前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还需持原户口迁出时的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或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的证明;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1711029,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45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六楼毕业生报到处;

2、其他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地点: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号窗口。

三、报到程序

1、将本人身份证号码最后6位数报到日期写在“报到证”的备注内(用钢笔或签字笔写)。

2、持上述有关材料到毕业生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

3、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宝安区人事局服务窗口报到。毕业生填写好《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在该表上盖章。

4、毕业生持《深圳市宝安区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到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海关大厦9楼)领取《深圳市入户指标卡》。

5到宝安区公安分局和属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注:1、根据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毕业生入户地选择按照如下次序原则处理:自有合法房产、父母、配偶处;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毕业生应当预先确定并填写拟入户地派出所。

2、指标卡不得自行涂改、填写。

3、入户手续办理完毕,宝安区人才服务机构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存入个人档案。

本市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45项,也不领取《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

在外地院校毕业的本市生源应届毕业生,如果暂未落实工作,应到本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然后办理报到手续。

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先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然后备齐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

   宝安区接收的毕业生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

    五、其他要求:

    1、根据个人情况,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备齐材料,做好准备工作,以缩短报到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深圳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就业手续,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通知公告中查询《关于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3、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请保持安静,自觉维护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4、妥善保管各种证件、材料以及其他个人物品,谨防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