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与本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即人事关系及档案在本中心,且已落户深圳),并付清相关费用的人员,如果费用未清,可在办理调出手续时同时结清。

申报材料

深圳市内调动

1、接收单位的《人事立户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该证须办理了当年年度登记手续,接收单位须具人事档案保管权,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2、接收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原件;

3、人事代理协议原件(提供最近一期的人事代理协议),其中富士康员工提供《人事联系函》原件(已转为个人代理可不需提供),如果人事代理协议掉失,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查询;

4、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无具体格式,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信息及委托事宜即可,委托人签名盖手印);

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市内干部调动审查表》(表格可以在网站下载,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纸上,到窗口办理调出手续时填写,无需盖章)点击此处下载

7、《调出人员信息登记表》(表格可以在网站下载,到窗口办理调出手续时填写,无需盖章)点击此处下载

8、《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格可以在网站下载,到窗口办理调出手续时填写,无需盖章)点击此处下载

调出深圳市

1、接收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原件;

2、人事代理协议原件(提供最近一期的人事代理协议),其中富士康员工提供《人事联系函》原件(已转为个人代理可不需提供),如果人事代理协议掉失,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查询;

3、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无具体格式,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信息及委托事宜即可,委托人签名盖手印);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表格可以在网站下载,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纸上,到窗口办理调出手续时填写,无需盖章)点击此处下载

6、《调出人员信息登记表》(表格可以在网站下载,到窗口办理调出手续时填写,无需盖章)点击此处下载

 

办理流程

1、据个人情况持上述材料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在大厅柱子上按样表填写表格后,在取号机上领取调出号等待办理业务。

2、办理档案转递:审批同意调出,转档案室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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