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人事立户年审的通知

 

各人事立户企业:

2007年我区人事立户企业年审较往年特殊,有许多企业没能在年审期限内办理,经市局同意,补办人事立户年审。

年审流程:

组织结构图

补办年审材料:

(一)人事立户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在年审期间内可以使用,如果逾期未办理年审的,请各企业办理完工商年审后再到我中心办理人事立户年审]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在年审期间内可以使用,如果逾期未办理年审的,请各企业办理完机构代码证年审后再到我中心办理人事立户年审]

  (五)2007年度国税、地税的完税证明(该证明请到企业所属的国税局、地税局开具,如有写明人事立户年审或开往人事局、人才中心等用途收取原件,如该证明用于其他用途,请重新开具,无写明用途收取复印件);

  (六)人事立户信息变更表1张(加盖公章)[特别需要更新立户单位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七)人才引进计划表3张和人才统计表1张(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

(八)如人事立户证上的资料已变更,则要收取《工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九)截止时间:20080831日。

 

 

深圳市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2008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