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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召开生源大学毕业生 就业专场招聘会的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宝安籍生源大学毕业生“展翅行动”办法(试行)》(深宝府〔2007〕10号)精神,做好宝安籍生源毕业生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引导生源毕业生积极就业,定于8-9月在全区范围内举办四场生源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场安排 根据我区区域布局,设四个分会场(见下表)。具体举办时间由各主办单位确定后公布。 | 场次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举办地点 | | 城区会场 | 区人才服务中心 | 新安街道、西乡街道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 区人才智力市场 | | 西部会场 | 沙井街道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 福永街道、松岗街道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 沙井街道 | | 中部会场 | 观澜街道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 石岩街道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 观澜街道 | | 东部会场 | 龙华街道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 大浪街道、民治街道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 龙华街道 | 二、岗位提供 1、各街道、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以区委区政府建设和谐宝安的精神为指导,积极提供空缺的公益性岗位和聘用人员岗位参加本次专场招聘会,努力解决生源大学生就业问题。 2、区人才服务中心、各街道人才人事服务中心要积极拓宽生源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与各类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大力宣传我区“展翅行动”有关政策及资助申领办法,鼓励各类企业积极提供空缺岗位,招聘录用本地生源毕业生。 三、生源毕业生组织动员 1、各街道要通过媒体宣传、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做好生源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切实转变生源毕业生的就业观念,鼓励其先就业、再择业,引导其到最需要人才的基层工作,到企业工作。 2、各街道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的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会,积极引导其参与社会就业竞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街道和区直各单位填写《宝安生源大学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用人单位需求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于8月10日前报区生源毕业生“展翅行动”办公室。 2、本通知下发后,各街道负责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各类企业,并做好各类企业的动员工作。 3、区人事局将在8月份统一对外发布本次生源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的有关信息。 4、各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好用人单位及生源毕业生参会,积极促成用人单位与生源毕业生达成招聘意向,尽力把招聘会办成一场群众满意、单位满意的人才供求见面会。 5、专场招聘会结束后,各主办单位负责统计本次招聘会进场单位数、岗位数、进场人数和初步达成意向人数报区生源毕业生“展翅行动”办公室。 附件:宝安生源大学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用人单位需求信息表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人事 展翅行动Δ 招聘会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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